奇门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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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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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道奇微 周六 三月 28, 2015 9:39 am

所谓“诛心之论”,指在批评对方之时,不针对对方的行为、语言谈问题,而是绕过行为、语言去指责对方此行为、语言的目的、动机。所以“诛心之论”又曰“动机说”。据说该成语出自于《后汉书·霍谞传》:“《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这段话讲的意思是:《春秋》的主张,根据情由定过错,宽容事实惩罚动机,许止虽然杀君,但是无罪,赵盾虽然没有亲自杀君,但他是贼首,所以还是被定为杀君之罪。
谓揭露、指责人的思想、用心。意即消灭他的肉体,不如谴责这种人的动机、思想、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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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道奇微 周六 三月 28, 2015 9:40 am

当六子从肠子里掏出一碗血淋淋的凉粉(这一幕使国内凉粉销量大幅下降),张牧之正欲枪毙胡万为之报仇时说,汤师爷,准确的说是马邦德,跟他说了一句:“杀人诛心”。

杀人,是指杀死一个人的肉身;而诛心,是击溃一个人的信心,让他活着等于等死。马邦德的意思是:杀一个人,不如诛他的心。

在影片的结尾,张牧之果然做到了这点,他巧斩替身,让黄四郎本人变成了“替身”。黄四郎只能看着解放了怒气的百姓潮水般涌入自己家里,抢走了自己五代家业,还只能坐着等死。黄四郎结结实实的被张牧之诛了心。

但这不只是张牧之的胜利,更是姜文的胜利。姜文用一部酣畅淋漓的杰作,杀人不见血地诛了所有中国电影人的心。

说这些之前,先得介绍一下今年电影业的形势。今年的贺岁档,就是12月份里,是近几年最热闹最有看头的一年。光第52周这一周的的票房,就有4.4亿,都接近11月份全月的5亿了。其中,3部大片承担者贺岁档的主要重量《赵氏孤儿》,《让子弹飞》、《非诚勿扰2》,这三部电影不仅都是葛优主演,而且都是第五代名导执导筒。你觉不觉得像极了黄四郎,张牧之和马邦德三人的明争暗斗?《赵氏》脱胎历史名著,大场面,大气度,正如恶霸黄四郎,《非2》插科打诨,结尾曲带着辛酸,有点马邦德的意思。而霸气外露的《子弹》自然非张牧之莫属。这三个人,谁笑到最后,想必你也了然。

姜文可不是一直这么霸气,演员出身的他做导演17年只导过4部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鬼子来了》、《太阳照常升起》和这部《让子弹飞》。正如他所说,他拍电影就是赔钱,《阳光》《鬼子》国内被禁,《太阳》票房才几千万,导演姜文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低产加票房噩梦,但就这四部电影,已然足够把他抬上“大师”的宝座,《阳光》里的青春与野性,《鬼子》对民族麻木与劣根性的挖掘,《太阳》的魔幻主义,都给他的电影深深地烙上两个字“姜文”。他就像《子弹》里的那只鹰,洒脱不羁,翱翔苍空,睥睨群雄。

有人诟病他的《太阳》太难懂,他笑着说,那就拍一部大家能看懂的,这一等就是三年。这次,他找来了发哥和葛优两位大牌。按理说,影迷一看到大导演找大牌演员,再花大钱制作,那一般就是要钱。正如《子弹》中所说的那样,要么站着,挣不着钱,要么跪着,能挣着钱。许多第五代电影人为了要钱,跪下了,折了大师的气节和名声;许多的第六代电影人为了艺术,选择站着,奖没丢,丢了观众,更丢了钱。姜文这次一手拿着象征着大牌演员身份醒木,一手拿着象征“姜文”风格的枪,威风凛凛地站着把钱挣了。

姜文说:你给我翻译翻译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惊喜!这他妈就是惊喜,《让子弹飞》里有暴力,有色情,有粗口,却还能博得口碑和票房的双赢,这不仅是姜文的胜利,更是中国电影的胜利。姜文用事实证明,中国电影气数未尽,中国导演不是个个江郎才尽,五代的家产(第五代导演)被抄完了,六子的坟墓(第六代导演)立上了,还有姜文的一颗子弹。这颗子弹,打穿了无数中国伪大师,伪导演,伪艺术家的心脏,滴血未露,却把他们杀的片甲不留。这是真的杀手锏,诛心,让他们慢慢等死。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最近又传出张大导演的动静,他要拍《金陵十三钗》,请克里斯蒂安•贝尔。张卫平大嘴巴要投资6亿挣10亿,想钱想疯了,老谋子看来也想拎走个奥斯卡啥的。姜文,你诛心时咋没打中这老谋子那?人姜文答得好:别急,让子弹飞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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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道奇微 周六 三月 28, 2015 9:52 am

阴谋论和诛心论,都是通过质疑动机,来否定对方行为的论辩方式。由于动机在内心,是个黑箱,常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所以结论主要出自猜测。两者在逻辑上都不能成立,与理性判断相悖,也是重证据的法律精神的天敌,并且实际让任何讨论无法进行。文革中阴谋论和诛心论曾毁灭很多中国人的人生甚至生命,只要有人用反革命动机将一个人污名化,无需任何证据,就可置之死地,让他死于非命。

阴谋论和诛心论在这次针对利比亚事件的反应中再度浮出,质疑者也被以汉奸污名之。典型的说法,就是一口咬定美国早就瞄准利国石油。这个说法也许有道理,但只是猜测无法取证。不利的证据反而有:连人民网都说美国伊战开销超两万亿美元,但实际上中石油成了最大赢家,美国从伊获得的石油,战争前后却几无变化。美国在伊战中有自身利益考量是肯定的,但需要研究,也说明需要机制监督,但阴谋论显然是非理性的。

阴谋论也常以学术的面目出现。在著作中以《货币战争》为代表,这本书连同它的世界是一场以货币为载体的阴谋的观点,流传甚广。教授中以郎咸平为代表,他对中国现实的批判值得注意,但其学术论证,却是以毫无学理价值的阴谋论为基础。最近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由于阴谋论处处显现,公共辩论总是搁浅。学术上的阴谋论由于把阴谋普遍化,所带来的人的不安全感是显见的,因而影响更深。

诛心论在日常媒体上最为常见,八卦娱乐版上比比皆是。经常有娱乐记者扮演无所不知的上帝,深入明星的内心,代表她们表示她们如何如何想嫁豪门而不成,读者也把猜测当事实,津津乐道,处处强化了诛心论的思维模式。

有人同样用诛心论来反对阴谋论者,说年轻人之所以会反对美国,主要是他们相信,一个人的份量,主要取决于他们对手的份量。所以,选世界上最NB的国家做对手,让本来在生活中屡遭挫折的他们,终于找到NB的感觉了,但却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其实是个SB。这些,同样是含有敌意的猜测。

阴谋论和诛心论,曾给中国人带来灾乱,也继续让同胞间仇视分裂。基于它们,一切都是阴谋,人生处处提防因而不可能有什么正面价值,而所有人都可以轻松打倒只需污名化他的动机。这些混杂着犬儒和虚无的阴谋论诛心论,今天尤其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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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道奇微 周六 三月 28, 2015 9:54 am

原作“诛意”,语出《后汉书·霍偦传》(《后汉书·卷四十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第三十八>》):“霍谞字叔智,魏郡邺人也。……有人诬谞舅宋光于大将军梁商者,以为妄刊章文,坐系洛阳诏狱,掠考困极。谞时年十五,奏记于商曰……谞闻《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

【解释】用他感到敏感的言语来刺激他,或者用他最心爱的东西或人来彻底摧毁他的个人意志,使之精神崩溃,自觉生活无望便是诛心。

出处

原作“诛意”,语出《后汉书·霍偦传》(《后汉书·卷四十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第三十八>》):“霍谞字叔智,魏郡邺人也。……有人诬谞舅宋光于大将军梁商者,以为妄刊章文,坐系洛阳诏狱,掠考困极。谞时年十五,奏记于商曰……谞闻《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
明沈周《石田杂记》:“传闻于天下,以为王公诛心之钺也。”
《儿女英雄传》第五回:“如今安公子正在个疑鬼疑神的时候,遇见了这等一个神出鬼没的脚色,一番话说得言言逆耳,字字诛心,叫那 安公子 怎样的开口?”
示例

鲁迅《阿Q正传》:阿Q对异性的态度持有他自己的态度:尼姑一定和和尚勾搭;女人一个人在外面走,一定上想勾搭男人。“伊们全都要假正经。”为了惩治她们,就怒目而视,或说些诛心的话,或着在冷僻处,便在后面掷几块小石头。但几次和女人闲谈,也没有发觉他的学说的合理性,颇让他纳闷。
夏衍《观剧偶感》:“讽喻之妙,在于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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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道奇微 周六 三月 28, 2015 9:55 am

法不诛心

 陈雅凌
  在电视剧《大秦帝国》中,面对秦国老世族对新法的仇视与险恶之心,景监等护法之臣主张先下手为强,但商鞅不为所动,并再三强调“法不诛心”。因为在他看来,真有恶心之人迟早必有恶行,那时再针对恶行施以处罚,乃是法治正道。所谓法不诛心,是指法律不能处罚和惩戒人们的内心想法和思想活动,不管其是多么邪恶与危险。实践证明,法不诛心也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思想内容之一。
  为什么要强调“法不诛心”?首先,人的内心是隐秘复杂和难以为人掌控的。人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内心活动更是因为潜藏在内而难以为人发现掌握,就算通过面部表情或一定的言行表现出来,但是因为人的复杂性,表现出来的也不一定就是其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施加处罚不但可能为被处罚者狡辩不服,更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精神。其次,哪怕是十分险恶的内心,只要没有付诸行动或教唆他人行动,因而对社会和他人也是没有造成危害的。法律之所以要对一定的行为施加处罚,就是因为该行为破坏了原有的利益平衡,损害到了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而空有险恶的内心或思想,不借助一定的行为是不能造成危害的。再次,因为法律的处罚必然涉及动用公权力,如果处罚对象是人的(险恶)内心,因为其具有不确定性,究竟哪类“内心”可以处罚、如何处罚,这就全凭执法者主观断定,而这在历史上通过腹诽罪等实践已经证明,是极易导致公权力滥用和社会人人自危的。
  所以马克思早就总结到,“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虽然法律是调整和规范人的行为,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法律对人的内心和思想没有丝毫的影响。相反,良法应该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反映普通人性和引导人心向善。这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中体现出来。一是法律的制定必须是以一般人的普通心性和行为规律为标准,而不能以少数人的险恶用心或被拔高的道德要求为标准去要求大家遵守。这样的法律才是符合人性,能被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以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事例来示范说明守法与否不同的行为后果,让人们生动地看到守法行为得到肯定与鼓励,违法行为将被否定与惩戒,通过这种惩恶扬善来彰显法律应有的权威,进而引导人心向善行善。三是当制定出来的良法得到了普遍地遵守,社会中就会形成一种遵法守法的法治文化,此时法律就已经内化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当中,成为人们思考与行为自然而然的一种衡量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法不诛心,这种法治思想主要是对掌握公权力的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法律工作者,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们的行为为法律的规范调整、处罚惩戒的对象,要求查证被处罚对象主观内心与外在行为的统一;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普法宣传、思想教育和现实说法,以此来引导教育人们遵纪守法、人心向善。同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做到理性、公正、服务大局,决不能主观定罪,或因个人好恶而在工作中注入个人的情感因素,更不能知法犯法刑讯逼供或诱导嫌疑人将主观想法变成违法行为。
  (作者单位: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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