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怎么死的?
岳飞是怎么死的?
对于岳飞死因的解释,主流的观点有两种:其一是秦桧矫诏说,其二是高宗主谋说。近年来,后者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有渐成定论之势。持有这个观点的人,大多基于这样一条命题:宋朝自太祖始即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的国策,防范武人坐大,成尾大不掉之势。而岳飞屡屡触犯这个大忌,终于导致杀身之祸。某权威学者说:“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向来是赵宋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武将功大、官高而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威胁。南宋初,不得不提高武将的权力和地位,这在宋高宗和文臣们(既有投降派,也有抗战派)看来,是权宜之计,一直抱着且用且疑的态度。宋高宗听从张浚和秦桧劝告,收回岳飞统率大部兵力的成命,其奥秘即在不容许他立盖世之功,挟震主之威”。这种说法看似合理,但经不起推敲。所谓“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向来是赵宋恪守不渝的家规”,依据不足。试问,自秦至清,有哪个朝代未对武将有所猜忌和防范?另外,太祖建国后,命李汉超、马仁瑀、韩令坤、贺惟忠、何继筠、郭进、武守琪、李谦溥、李继勋、赵赞屯、姚内斌、董遵诲、王彦升、冯继业等悍勇之将为帅镇边,“郡中筦榷之利,悉以与之。恣其贸易,免其所过征税,许其召募亡命以为爪牙。凡军中事皆得便宜,每来朝,必召对命坐,厚为饮食,锡赍以遣之”,于是二十年间无西北之忧。《宋史》论说此是因太祖“能推赤心以驭群下之所致也”。所谓家规从何而论?再有,仁宗朝名将狄青,出身士卒,面带黥纹,因范仲淹举荐,屡加拔擢,官至枢密副使。其南征广州,平定侬智高,出师之前,仁宗为之免中官监军,罢文官为副,授临阵全权。立功而返,厚赏之外,再除枢密使。所谓家规何在?所谓“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武将功大、官高而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威胁”,实乃近乎荒谬之论。试问,自汉武帝强化文官政治制度之后,哪个朝代不如此?怎独为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所以,上面说的这条命题是虚构的。与之相反,观有宋一代,太祖之后,武人凡有战功,激赏必滥。至后,事先如无赏格,则逢战不出死力,此姑息武人之过。南渡诸军,各帅骄横,互不协和,根源就在于此。岳飞上言建储,历史上确有其事,但具体发生在什么时候,相关记载比较混乱,有很多种说法。绍兴十二年(1142年)底以前的国史《高宗日历》是由秦桧主持修纂,大多出自秦熺之手。岳飞冤案前后,秦氏父子又将此事作为岳飞谋反的证据加以大肆渲染、广泛传播。因此,如果高宗的确因此对岳飞有所深忌的话,这件事情是不可能不在《高宗日历》中得以体现的。而现在却在岳飞的案卷中都没有被记录下来。因此,虽然岳飞身为手握重兵的武臣,上言建储显得有些不尽合常理,但高宗本人其实认为岳飞此举确是出于对皇室的忠诚,他并未把这件事当成什么严重的禁忌,而对岳飞产生猜忌。当时,所谓张、韩、刘、岳中兴四将之中,惟岳飞岁数最小,官职最低。前面三人,俱有功臣之号,各有三镇之节。威望影响远在岳飞之上。秦桧第一个打击目标并非岳飞,而是韩世忠。动手之前,他曾让张俊笼络岳飞。未逞之后,才有岳飞一案。如果高宗要杀岳飞,何必多此一举?尽管高宗急于议和,却远远没有糊涂到自毁长城的地步。有大量史料可以证明这一点。况且,岳飞入狱时,和议结果究竟怎样还很难说,高宗选择这时杀掉岳飞,岂不是太过愚蠢?至于所谓兀术以必杀岳飞为议和条件一说,于史并无确凿证据。最后,岳飞案卷中所谓谕旨赐死之说,其实只有“奉圣旨”三字而已,并无圣旨原文。最后的结案是到岳飞死了半个月后,才由万俟禼等正式向高宗汇报。这也是极不合常理的。高宗必杀岳飞,目的究竟何在?岳飞死后,高宗处处被动,无所作为。如鱼得水,不受制约、为所欲为的是秦桧。所以,说高宗是杀岳飞的主谋这种说法,不仅逻辑上讲不通,而且事实上缺乏足够证据。所谓“岳飞必须死”不过危言耸听而已。在岳飞冤案的过程中,高宗犯下的严重错误是,没有动用手中特权,豁免岳飞及时保下岳飞的性命。 关于岳飞入狱事,小子已有“谈古不论今—细说秦桧”帖子发表,于此不再赘言。请各位参考。 那么,是否果真秦桧杀了岳飞呢?秦桧有足够的理由必杀岳飞。原因不是因为岳飞妨碍他议和,而是妨碍他篡位!在这个问题上,不单岳飞,韩世忠、张俊、张浚、赵鼎等莫不若此。所以,他在议和成功之后,依然要诬告张俊谋反。也正是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在罢逐张俊之后,秦桧得以将国家军政大权真正集于一身。但是,秦桧必须合理合法地杀掉岳飞。也就是说,他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哪怕这些证据是编造的,但不能有明显的破绽。在岳飞这种大案的卷宗上留下明显的疑点则是愚蠢的作法,是会被人当作矫诏欺君的证据的。秦桧是个城府极深、极其狡猾的人,怎能不知其中厉害!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案卷疑点很多、破绽百出。这又是怎么回事?不少人根据这个疑问而相信高宗是杀岳飞的主谋。 解答这个疑问的关键在岳飞死亡的具体方式上。岳飞是怎么死的?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有说斩首,有说毒毙,有说杖杀,有说拉肋。哪一个是准确的?谁也拿不出确证!准确地说,岳飞死得不明不白。这种情况,有一个专用的术语,叫作“瘐死”。中国古代的监狱是极其黑暗、残酷的,在押囚犯不明不白死于狱中的事情是很常见的,其中也包括不少待罪受审的大臣。岳飞在狱中两个月,曾饱受酷刑并绝食求死,这是事实。所以,岳飞“瘐死”狱中,应该是历史真相,时间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前一天或两天之内。然而,对于岳飞这样的大臣,“瘐死”显然是无法交代的,而且这个责任毫无疑问是该由秦桧承担的。为了洗脱自己的罪责,钳制他人之口,秦桧当然要假高宗之口,钦定岳飞死罪。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实话实说,将实情告诉高宗。就当时客观情况而言,岳飞死亡的真相一旦被昭示天下,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甚至会导致剧烈的社会动荡,即使把秦桧杀了恐怕也于事无补。对此,高宗和秦桧都非常明白。那么,在岳飞之死已无可挽回的事实面前,高宗除了第二次屈从秦桧的压力,其实是别无选择的,只能极不情愿地吞下这枚苦果。但是,他也只是以口头方式下达了赐死岳飞、斩杀岳云、张宪的圣旨。正因如此,后人在岳飞冤案的卷宗中当然无法看到高宗的诏书原文。只有口头谕旨而无书面文字,秦桧对此也是感到心虚的,所以他以牓牒的形式晓谕诸路,将这个口头圣旨进一步做实,使高宗无法否认,日后当然也不会追究秦桧的责任。至于岳云、张宪二人,到这时已是必死。留下二人性命,毋说秦桧惧怕将来遭到报复,即便高宗本人也不得不担心二人的忠诚,毕竟皇权的稳定无论何时都是第一位的。另外,杀人灭口,湮灭事实,这也是秦桧必杀二人的重要原因。 这些,或许就是岳飞冤案的真相…… 小子无学,斗胆为此文章,敬请诸位朋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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