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 3
清末民初地方政府与社会控制 3
导读:[65]广东军政府基本采用清朝官员的做法,清乡的成效也就不比清末好,地方盗凤,匪党竟敢明目张胆如此!不知有地方之责者,[69]广东军政府曾规定,[72]在这里随手列举广州《民生日报》1912年底到1913年初关于顺德、南海、,(番禺)《地方之患在纵盗》[78]、《明目张胆之白日劫案》[79]、《劫匪披猖》,广东军政府对广州附近的乡村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控制,军政府发行大量没有准备金的纸币,也反映出枪毙也;询以曾当民军者,即保亦枪毙也。滥刑残杀,创古未见”。
[65]广东军政府基本采用清朝官员的做法,所不同的是革命党人在乡村的支持者更少,而敌人则可能更多;因此,清乡的成效也就不比清末好。有议员总结说:“自设绥靖处以来,地方盗凤,仍未稍减”。[66]从广州郊区的情况可见一般。1912---1913年间,广州东郊广九铁路的车陂、南岗等站均被劫,并炸毁车陂至石牌路轨两次。[67]1913年4月,“各匪以联义堂名目,召集党羽,大会高增圩(笔者按:今属广州白云区),各持曲尺驳壳,轰放示威;摆酒八十余席,商议勒收行水事”。记者在报道这则消息后慨叹:“查高增圩离省城不远,匪党竟敢明目张胆如此!不知有地方之责者,果系臵若罔闻否也。”[68]盗匪的“打单”信,竟然送到有军队守卫的石井兵工厂(位于广州城郊)。[69]广东军政府曾规定,赌博者可处死刑。[70]尽管人杀了不少,但珠三角的赌风并未减少。在1912年夏季,当时正厉行清乡,但“私赌私烟,四乡如故,公然开设,愍不畏法;兵来则散,兵去又聚”;广州城外的黄沙火车站往北,一路都是“烟赌林立”。[71]佛山郊区的石湾等处的番摊也是“屡捕屡开”,并有土匪、士绅包庇,佛山及附近赌徒趋之若骛。报纸用《激死陈军长》(因陈炯明禁赌最力)为题报道了此事。[72]在这里随手列举广州《民生日报》1912年底到1913年初关于顺德、南海、番禺社会治安的一些报道标题:(顺德)《到处皆闻缉捕声》[73]、《清乡自清乡,贼劫自贼劫》[74]、《顺德其终为盗乡乎》[75],(南海)《赌匪视县长如无物》、《乡民视县长如天帝》[76],《匪徒视军队如无物》、《李县长其如盗贼何》[77];(番
禺)《地方之患在纵盗》[78]、《明目张胆之白日劫案》[79]、《劫匪披猖》[80]、《盗贼世界》[81];1913年后索性就以《荆天棘地录》为匪案报道的栏目标题(所报道的以珠三角为主)。仅从这些标题,就不难想象,即使在大举清乡后,广东军政府对广州附近的乡村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控制。广东独立后,军政府发行大量没有准备金的纸币,在其执政期间,不得不用很大力气去维持纸币。纸币在很多乡村地区被拒用,也反映出政府的权威并没有在各县建立。
在省城广州,广东军政府集中了大量军队、警察,全力维持秩序。革命党人为恢复和维护广州的治安,采取比清朝官吏还严厉的手段。清朝官吏在乡村地区往往实行“就地正法”;在省城广州,杀人则不无顾忌。而革命党人在广州也厉行处决越轨行为者。负责广州治安的警察厅长陈景华曾不无自豪地宣称:“景华以杀人著,人所皆知”。
[82]他曾因戏院两角门票的细故枪决一名警察。[83]“共和同人总会”的创办人容舜卿被陈景华枪毙,罪名不过是“在米埠河旁,勒令水面船户挂号编籍;其章程有云非入会不能平等自由、非入会不能保护生命财产等语”。[84]洗涌铺户选出的乡约议事会议长、医生谢石村以“私自设会,每人收银五角;招集河南洗涌一带无赖,以与街坊为难”的罪状被捕。[85]谢被捕后,“约中各铺户联盖图章赴保”,但因谢同陈景华顶撞,仍被枪毙。[86]当然,被处决的多数是会党、盗贼,但无论按清朝还是民国的法律,这些人多数罪不至死。陈景华的解释是“为维持治安计,不惜牺牲少数人之生命,冀谋多数人之幸福”。[87]
要不惜一切代价以建立新的秩序,尤其要维护广州城的治安,这实际上是当日广东军政府领导人的共同观念。
广东军政府努力在思想文化方面建立新的规范,如废止除孔庙以外的各种“与民国无取焉”的祠庙;[88]下令拆毁清朝官绅住宅祠堂的标榜官衔功名的牌匾、旗杆;[89]不准清朝士绅依仗科举功名继续霸占学田以及在祭祀中领取“双胙”;[90]禁演“劝奖奸淫”的粤剧,要求戏班演“唤起国民爱种尚武之精神”的好戏。[91]还“禁神诞、禁烧衣、禁打醮、捉喃巫……禁妓馆、禁瞽姬、禁沙艇宿客、禁紫洞艇不得留人过夜……禁卖阴骘文、禁学堂拜孔子”;[92]甚至出动军警禁止端午龙舟竞渡;[93]出动军队“禁止闺女参神”。广东军政府对舆论的控制得比北京还严。1912年3月,广州的《总商会报》、《公言报》、《佗城报》因为在军政府解散民军时作了不利于陈炯明的报道而被封禁,《佗城报》编辑发行人陈听香还被处决,[94]开了民国时期记者因新闻报道被枪毙的先例。1913年初,《总商会新报》因“于前总统孙中山任意诋毁”被封禁。[95][96]革命党人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居民对共和制度以及革命党政权的认同,培养居民的新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
为防范有组织的反抗活动,广东军政府严禁各种会党。[97]对“私自立会”者动辄处以死刑(前文提到的容舜卿、谢石村就是如此)。当时广州的团体会社如雨后春笋,但似乎没有得到政府的鼓励。清末
粤商自治会会长陈惠普组织了号称有10万人的“国民团体会”,该会被解散,陈惠普被迫出国。[98]尽管同盟会不少领导人在反清斗争时加入过会党,但民国初年海外的洪门致公堂要求在广东立案,则被胡汉民拒绝。[99]无政府主义的心社也被查禁,理由是“此等社会党,最足扰乱秩序,灭绝人伦,自应严行查禁,以杜乱兆。”[100]至于提倡“二次革命”(不是1913年的“二次革命”)、主要由被解散民军组成的“扶正同盟会”,更受到严厉镇压,报纸经常刊出处决“扶正同盟会”成员的消息。
因为广州的大绅多在政权更迭时出走,而且,即使他们仍在广州,革命等人也不会把他们作为依靠力量。在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方面,广东军政府特别寄望于商人。广州商人在清朝时就通过行业、街区,拥有一定的自治能力,在地方事务有较大发言权。从策动广东“和平独立”的过程,可以看出广州商人的影响和作用超过了士绅。革命党人在广州建立新政权之初,广州商界曾在财政、安民等事项上予以支持。而商人团体在维护社会秩序的问题上表现得十分主动。广东独立后不久,广州总商会就提出一个由商人团体负责担保各地购买枪械、稽查分发以办团的方案,报请都督批准。[101]广州商人还成立了粤商维持公安会,由粤商维持公安会出面组建了粤省商团(即广州商团)。粤省商团创办数月后,政府即对其成绩予以好评,认为“举办商团,足以补助兵力之不足”,下令在全省推广。[102]而粤省商团也在政府的“奖许”下很快发展。[103]政府推行要政(如维持纸币),通常都
听取商界意见,争取商界支持。
尽管商人因广东军政府的鼓励通过建立维持治安的团体而扩大了势力和影响,但他们并没有如同清朝士绅那样,成为政府社会控制系统的基础。当革命高潮期过去以后,广州商人对革命党人的政府日益不满,其中一个理由是革命党人未能维持社会治安,但治安状况的混乱又予商人以拓展势力的机会。但是,商人的维持社会治安的机构和武装,并没有纳入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控制系统,反而成为商人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后盾。
广东军政府不少提高政府权威、强化社会控制的措施,受到广州商人的抵制。代表商人利益的十善堂院反对军政府关于对病死者住房消毒、解剖尸体,放奴、废读经、男女幼童实行强制教育的规定。[104]广州警察厅要求丧主必须把死者的姓名、住址、死因填报后,才可以购买棺木。这只是加强城市治安、卫生管理的一项措施,也是为建立新的社会控制系统服务的。但这个规定遭到长生行(棺木行)激烈的反对,广州商界、临时省议会也同情长生行。[105]革命党人的社会、经济政策越来越多受到商界的批评、抵制和反抗。
得不到城市居民广泛支持的革命党在广州城也未能建立稳定的秩序。广州商业最繁盛的西关,军警林立,却劫案迭出。[106]广肇罗绥靖处督办周之贞在广州的住宅也遭到盗劫。[107]1913年1月22
日,数十名盗匪持枪劫掠闹市区的先施公司,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
[108]有人在报纸慨叹,独立后的广东,“萑苻遍地,有翼难出生天;荆棘载途,插足几无净土”;“七十二行,行行亏折;三千万户,户户凄凉”。[109]也许“行行亏折”云云是过甚之词,但正好反映了商界的普遍感受。1913年7月陈炯明接替胡汉民任粤督时也承认,革命党执政以来,“盗凤未息,吏治未修,商业未兴,民生未奠,余如教育、实业暨一切应兴应革之政,亦未遑整饬进行”。[110]到1913年春夏间***与袁世凯面临摊牌时,广州总商会、粤商自治会等广州商人团体纷纷通电支持袁世凯。广州商人在“二次革命”的态度,正如粤省商团的商董所说那样:“当日除***人助逆外,全体商界均反对独立,无一人与闻逆谋”。[111]
广东军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推行各项政策时不得不直接依靠军警。[112]为维持军队与持续进行军事行动(清乡),又不得不发行不兑现的纸币、陆续恢复独立之初宣布豁免的各种苛捐杂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广东军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清末时接近,但军费支出则大大超过。清末广东的岁入“二千数百万两”,全部军费支出约847万两。
[113]而民国元年度(1912年7月---1913年6月)广东岁入为38139000元,支出军费19749000元。[114]考虑到1911---1912年广东经济因社会动荡严重衰退,这个数额对广东居民来说是相当沉重的负担。正如时人所说,“兵多而饷匮,不得不搜罗把剔,取尽锱铢,用若泥沙,以供军人之衣食”。[115]
[65]广东军政府基本采用清朝官员的做法,所不同的是革命党人在乡村的支持者更少,而敌人则可能更多;因此,清乡的成效也就不比清末好。有议员总结说:“自设绥靖处以来,地方盗凤,仍未稍减”。[66]从广州郊区的情况可见一般。1912---1913年间,广州东郊广九铁路的车陂、南岗等站均被劫,并炸毁车陂至石牌路轨两次。[67]1913年4月,“各匪以联义堂名目,召集党羽,大会高增圩(笔者按:今属广州白云区),各持曲尺驳壳,轰放示威;摆酒八十余席,商议勒收行水事”。记者在报道这则消息后慨叹:“查高增圩离省城不远,匪党竟敢明目张胆如此!不知有地方之责者,果系臵若罔闻否也。”[68]盗匪的“打单”信,竟然送到有军队守卫的石井兵工厂(位于广州城郊)。[69]广东军政府曾规定,赌博者可处死刑。[70]尽管人杀了不少,但珠三角的赌风并未减少。在1912年夏季,当时正厉行清乡,但“私赌私烟,四乡如故,公然开设,愍不畏法;兵来则散,兵去又聚”;广州城外的黄沙火车站往北,一路都是“烟赌林立”。[71]佛山郊区的石湾等处的番摊也是“屡捕屡开”,并有土匪、士绅包庇,佛山及附近赌徒趋之若骛。报纸用《激死陈军长》(因陈炯明禁赌最力)为题报道了此事。[72]在这里随手列举广州《民生日报》1912年底到1913年初关于顺德、南海、番禺社会治安的一些报道标题:(顺德)《到处皆闻缉捕声》[73]、《清乡自清乡,贼劫自贼劫》[74]、《顺德其终为盗乡乎》[75],(南海)《赌匪视县长如无物》、《乡民视县长如天帝》[76],《匪徒视军队如无物》、《李县长其如盗贼何》[77];(番
禺)《地方之患在纵盗》[78]、《明目张胆之白日劫案》[79]、《劫匪披猖》[80]、《盗贼世界》[81];1913年后索性就以《荆天棘地录》为匪案报道的栏目标题(所报道的以珠三角为主)。仅从这些标题,就不难想象,即使在大举清乡后,广东军政府对广州附近的乡村也未能建立有效的控制。广东独立后,军政府发行大量没有准备金的纸币,在其执政期间,不得不用很大力气去维持纸币。纸币在很多乡村地区被拒用,也反映出政府的权威并没有在各县建立。
在省城广州,广东军政府集中了大量军队、警察,全力维持秩序。革命党人为恢复和维护广州的治安,采取比清朝官吏还严厉的手段。清朝官吏在乡村地区往往实行“就地正法”;在省城广州,杀人则不无顾忌。而革命党人在广州也厉行处决越轨行为者。负责广州治安的警察厅长陈景华曾不无自豪地宣称:“景华以杀人著,人所皆知”。
[82]他曾因戏院两角门票的细故枪决一名警察。[83]“共和同人总会”的创办人容舜卿被陈景华枪毙,罪名不过是“在米埠河旁,勒令水面船户挂号编籍;其章程有云非入会不能平等自由、非入会不能保护生命财产等语”。[84]洗涌铺户选出的乡约议事会议长、医生谢石村以“私自设会,每人收银五角;招集河南洗涌一带无赖,以与街坊为难”的罪状被捕。[85]谢被捕后,“约中各铺户联盖图章赴保”,但因谢同陈景华顶撞,仍被枪毙。[86]当然,被处决的多数是会党、盗贼,但无论按清朝还是民国的法律,这些人多数罪不至死。陈景华的解释是“为维持治安计,不惜牺牲少数人之生命,冀谋多数人之幸福”。[87]
要不惜一切代价以建立新的秩序,尤其要维护广州城的治安,这实际上是当日广东军政府领导人的共同观念。
广东军政府努力在思想文化方面建立新的规范,如废止除孔庙以外的各种“与民国无取焉”的祠庙;[88]下令拆毁清朝官绅住宅祠堂的标榜官衔功名的牌匾、旗杆;[89]不准清朝士绅依仗科举功名继续霸占学田以及在祭祀中领取“双胙”;[90]禁演“劝奖奸淫”的粤剧,要求戏班演“唤起国民爱种尚武之精神”的好戏。[91]还“禁神诞、禁烧衣、禁打醮、捉喃巫……禁妓馆、禁瞽姬、禁沙艇宿客、禁紫洞艇不得留人过夜……禁卖阴骘文、禁学堂拜孔子”;[92]甚至出动军警禁止端午龙舟竞渡;[93]出动军队“禁止闺女参神”。广东军政府对舆论的控制得比北京还严。1912年3月,广州的《总商会报》、《公言报》、《佗城报》因为在军政府解散民军时作了不利于陈炯明的报道而被封禁,《佗城报》编辑发行人陈听香还被处决,[94]开了民国时期记者因新闻报道被枪毙的先例。1913年初,《总商会新报》因“于前总统孙中山任意诋毁”被封禁。[95][96]革命党人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居民对共和制度以及革命党政权的认同,培养居民的新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
为防范有组织的反抗活动,广东军政府严禁各种会党。[97]对“私自立会”者动辄处以死刑(前文提到的容舜卿、谢石村就是如此)。当时广州的团体会社如雨后春笋,但似乎没有得到政府的鼓励。清末
粤商自治会会长陈惠普组织了号称有10万人的“国民团体会”,该会被解散,陈惠普被迫出国。[98]尽管同盟会不少领导人在反清斗争时加入过会党,但民国初年海外的洪门致公堂要求在广东立案,则被胡汉民拒绝。[99]无政府主义的心社也被查禁,理由是“此等社会党,最足扰乱秩序,灭绝人伦,自应严行查禁,以杜乱兆。”[100]至于提倡“二次革命”(不是1913年的“二次革命”)、主要由被解散民军组成的“扶正同盟会”,更受到严厉镇压,报纸经常刊出处决“扶正同盟会”成员的消息。
因为广州的大绅多在政权更迭时出走,而且,即使他们仍在广州,革命等人也不会把他们作为依靠力量。在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方面,广东军政府特别寄望于商人。广州商人在清朝时就通过行业、街区,拥有一定的自治能力,在地方事务有较大发言权。从策动广东“和平独立”的过程,可以看出广州商人的影响和作用超过了士绅。革命党人在广州建立新政权之初,广州商界曾在财政、安民等事项上予以支持。而商人团体在维护社会秩序的问题上表现得十分主动。广东独立后不久,广州总商会就提出一个由商人团体负责担保各地购买枪械、稽查分发以办团的方案,报请都督批准。[101]广州商人还成立了粤商维持公安会,由粤商维持公安会出面组建了粤省商团(即广州商团)。粤省商团创办数月后,政府即对其成绩予以好评,认为“举办商团,足以补助兵力之不足”,下令在全省推广。[102]而粤省商团也在政府的“奖许”下很快发展。[103]政府推行要政(如维持纸币),通常都
听取商界意见,争取商界支持。
尽管商人因广东军政府的鼓励通过建立维持治安的团体而扩大了势力和影响,但他们并没有如同清朝士绅那样,成为政府社会控制系统的基础。当革命高潮期过去以后,广州商人对革命党人的政府日益不满,其中一个理由是革命党人未能维持社会治安,但治安状况的混乱又予商人以拓展势力的机会。但是,商人的维持社会治安的机构和武装,并没有纳入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控制系统,反而成为商人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后盾。
广东军政府不少提高政府权威、强化社会控制的措施,受到广州商人的抵制。代表商人利益的十善堂院反对军政府关于对病死者住房消毒、解剖尸体,放奴、废读经、男女幼童实行强制教育的规定。[104]广州警察厅要求丧主必须把死者的姓名、住址、死因填报后,才可以购买棺木。这只是加强城市治安、卫生管理的一项措施,也是为建立新的社会控制系统服务的。但这个规定遭到长生行(棺木行)激烈的反对,广州商界、临时省议会也同情长生行。[105]革命党人的社会、经济政策越来越多受到商界的批评、抵制和反抗。
得不到城市居民广泛支持的革命党在广州城也未能建立稳定的秩序。广州商业最繁盛的西关,军警林立,却劫案迭出。[106]广肇罗绥靖处督办周之贞在广州的住宅也遭到盗劫。[107]1913年1月22
日,数十名盗匪持枪劫掠闹市区的先施公司,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
[108]有人在报纸慨叹,独立后的广东,“萑苻遍地,有翼难出生天;荆棘载途,插足几无净土”;“七十二行,行行亏折;三千万户,户户凄凉”。[109]也许“行行亏折”云云是过甚之词,但正好反映了商界的普遍感受。1913年7月陈炯明接替胡汉民任粤督时也承认,革命党执政以来,“盗凤未息,吏治未修,商业未兴,民生未奠,余如教育、实业暨一切应兴应革之政,亦未遑整饬进行”。[110]到1913年春夏间***与袁世凯面临摊牌时,广州总商会、粤商自治会等广州商人团体纷纷通电支持袁世凯。广州商人在“二次革命”的态度,正如粤省商团的商董所说那样:“当日除***人助逆外,全体商界均反对独立,无一人与闻逆谋”。[111]
广东军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推行各项政策时不得不直接依靠军警。[112]为维持军队与持续进行军事行动(清乡),又不得不发行不兑现的纸币、陆续恢复独立之初宣布豁免的各种苛捐杂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广东军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清末时接近,但军费支出则大大超过。清末广东的岁入“二千数百万两”,全部军费支出约847万两。
[113]而民国元年度(1912年7月---1913年6月)广东岁入为38139000元,支出军费19749000元。[114]考虑到1911---1912年广东经济因社会动荡严重衰退,这个数额对广东居民来说是相当沉重的负担。正如时人所说,“兵多而饷匮,不得不搜罗把剔,取尽锱铢,用若泥沙,以供军人之衣食”。[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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